今日进行资源的跨地区分配,已经不再像过去计划体制下那样——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拥有巨大的支配权,可以把自己的规划强加给下级政府,把资源在下级政府之间来回调拨。下级政府无条件服从上级政府的决定,民众也无条件地服从政府的决定。
在这种情况下,解决资源跨地区配置的机制就得进行调整。地方政府的权利与利益、民众的权利与利益,都是不能忽视的。让补偿合理而充分,比较可取的办法是让资源的输出与输入方直接进行谈判,而上级政府只充当谈判的主持人。而且必须让利益可能遭受损失的民众,参与工程决策过程和补偿谈判过程。否则,仅由地方政府出面谈判,民众利益很可能遭到忽视。
谈判难度的增加其实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:民众逐渐敢于大胆主张自己的利益,不会听任地方政府随意处置,而地方政府官员也具有强烈的地方利益意识,对上级政府要求自己付出的代价不再轻易顺从。在这种情况下,中央政府应当依托现实、创新思维,寻求尊重地方和民众权益的跨地区资源配置机制。